1. 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组织实施学院设备资产年检、清产核资工作和设备产权登记、界定及设备资产价值的评估,做好学院设备数据录入、核算、结算和台帐管理;做好大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共享工作。

2. 负责学院设备物资的核销、报损、报废等的审批和报批工作,参与学院设备等的调拨、转让、出售,维护学院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 参与学院新建和购置的资产设备的验收。

4. 完成学院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