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起草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学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院人事聘任、人事调配工作。

3. 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学院绩效分配方案。

4. 负责各类人员工资的核定和调整,办理有关人员的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伤等级认定、请假、加班费认定等有关手续;组织全院各部门做好职工考勤工作。

5. 负责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学部门制定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归口管理教师的引进、考核和培训工作。负责高级人才的选拔和推荐工作。承办全院教职工职称继续教育工作。

6. 负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推荐、评审和聘任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和认定工作。

7. 负责办理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8. 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事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统计和报送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9.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死亡职工的抚恤事宜。

10. 负责牵头与教务、各系配置师资力量以及师资的再培训。

11. 完成学院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