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院建设基建项目等全面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

  2.负责学院相关建设项目手续等办理。学院建设基础数据及建设相关工作内容与各机关单位、职能部门对接及报送工作。

  3.负责制定勘察设计所工作计划,布置、检查勘察设计所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学院建设项目议题及合同流程推进。

  4.负责进行学院基建项目对接设计、监理、施工、勘察等招标投标,初拟签订经济和技术合同。监督、处理建设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技术、经济问题,重大问题向上级报告。项目进度推进及项目报账事宜。

  5.负责勘察设计所文书收发,学院基建项目的相关资料收整归纳。

  6.负责根据国家、贵州省相关文件规定,起草、修改学院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报批、项目招标等手续;

  7.负责审核需求部门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学院年度采购计划,并将学院年度采购计划报规划财务处;建立采购工作台账,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8.负责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初审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组织抽取政府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参与采购项目合同审查采购项目完工验收、国有资产验收;

  9.负责组建货物、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和工程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代理工作质量,动态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库;

  10.负责组建学院造价咨询库,根据造价咨询单位完成项目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动态调整造价咨询库。从造价咨询库中抽取造价咨询单位,对采购项目进行造价咨询;

  11.按照“一标一抽”原则,负责从招标代理库中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特殊情况下,从招标代理库中指定工作质量好的招标代理机构;

    12.负责勘察设计所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13.负责向宣传统战部和对外交流合作处分别提供学院中英文网站本部门负责板块的稿件。

  14.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