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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叮咛|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重点提示

时间:2024-04-26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办理对象

贵州省基层就业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毕业生。

申报条件

一、连续在基层单位就业年限满3年或以上;

二、贷款毕业生没有逾期还款记录;

三、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务期满3年的时间界定为当年的9月30日以前。

办理补偿代偿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执行以下标准:学费补偿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享受了减免学费的应据实扣除)。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助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

注:基层单位是指:我省县以下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场地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办理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请加入QQ群号971968470进行申报资格确认,或致电18285122580予以咨询。

图文整理:杨阳

素材来源:网络

一审:龙晓静 二审:蔡梅 三审: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