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工程分院学管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 |||||||||
|
|||||||||
2019年9月6日下午13:30管理工程分院学管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就2019年1月4日我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进行说明。按照中共贵州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3月印发的《机关党支部工作标准》要求,基层党支部要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故我支部于2019年1月4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并按照《机关党支部工作标准》中的《XX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我支部在进行党员综合评定时将评定等级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2019年6月省委巡视组巡视水利厅同时在学院开展巡视工作,发现我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与水利厅(黔水直党〔2019〕1号)文件中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项评定标准不符。会议上党总支书记陶钧同志将以上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全体党员同志知晓。在今后的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中,我支部将严格按照水利厅(黔水直党〔2019〕1号)文件执行。 会议现场 文字:蒋雨薇 审核:陶钧 |
|||||||||